114年度校務資訊系統扶養親屬表填寫作業

一、 請各位老師、職員登入校務資訊系統→13.1.1眷屬資料維護作業填寫資料。
二、 眷屬資料無異動者,請直接填寫薪資所得稅扣繳方式,並將資料儲存列印送出納組;若眷屬資料有異動者,請先進行維護,再填寫薪資所得稅扣繳方式,儲存送出將修改後的表格於114/3/14前繳交至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出納組。
三、 未填寫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者,將依規定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%所得稅。
四、 需繳交相關佐證資料(例如:年滿20歲在學子女,請繳交繳費收據影本,或蓋有113-2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,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),請連同表格一併繳交,如果資料不齊全,將剔除該名扶養親屬。
五、 若扶養親屬人數有異動,未及時更正,造成學校有短扣每月薪資所得稅的事件發生,經由國稅局查證屬實,此乃個人行為,罰鍰請自行負責。
六、 對扶養親屬表之填寫有任何問題者,敬請洽詢總務處出納組(分機3500或3510)。